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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治报》报道:融通解纷 合和共赢——射阳“融合微法庭”解锁基层治理新路径

  发布时间:2024-09-07 14:47:25 打印 字号: | |

鹤乡渔都,“枫”景如画。近年来,射阳县人民法院黄沙港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设立“融合微法庭”,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建设,着力打造基层社会治理的最小支点和司法服务均等普惠的前沿阵地,取得较好成效,相关经验做法入选全国法院第七批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

前端止诉 

创新矛盾化解“枫向标”

“最近家里有事急着用钱,老刘又迟迟不肯还钱,我是实在没办法了,多亏法官在这么短时间内帮我拿回救命钱!”近日,罗某来到黄沙港法庭,感激地向法官说道。

种田大户刘某向同村罗某借款3万元并约定还款日期,承诺按时还本付息。罗某家中老人急需手术费用,想要提前收回借款,但刘某表示当季作物未收获,无力提前还款。罗某一时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

村组网格员协调不成后,将两人带至村“融合微法庭”,联系黄沙港法庭挂钩法官,继续开展调解。法官利用“融合微法庭”线上视频功能,对双方进行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在法官、网格员的共同调解下,罗某放弃部分利息,刘某提前还款,为罗某解了燃眉之急。

“融合微法庭”作为人民法庭功能的延伸,依托镇(区)为民服务中心和村居(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以“一块显示屏、一条数据线、一台电脑终端”的最小投资成本快速完成阵地搭建,借助“江苏微解纷”等平台打造功能齐全完备的微型司法服务站。目前,黄沙港法庭共组建“融合微法庭”16个,在妇联、渔业协会、日月岛景区等地设立专门“融合微法庭”5个。

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纷。黄沙港法庭坚持把“融合微法庭”作为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的重要抓手,做实做细“一站式”平台前端化解功能,促进形成“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矛盾纠纷治理格局。

协同发力

打好社会治理“组合拳”

黄沙港系国家中心渔港,渔业市场交易异常活跃,买卖、劳务、承包等纠纷也成为渔民们的“烦心事”。法庭会同南京海事法院巡回审判基地,定期前往渔业协会“融合微法庭”,为渔民们提供法律咨询与诉前调解等服务。

射阳县某开发公司东沙港管理区部分属于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和盐城黄海自然遗产(湿地)范围,因退渔还湿需要,该公司多次告知养殖户鱼塘不继续发包,要求让出鱼塘,但养殖户在合同到期后一直未能交还塘口,该公司遂诉至射阳法院。

法官下沉塘口调查案情,与渔业协会联动开展巡回调解,邀请渔民们在“融合微法庭”旁听。经过沟通协商,最终促成养殖户和某开发公司达成调解协议。纠纷的妥善化解为后续其他养殖户调解工作继续开展、促进退渔还湿工作奠定了基础,取得了良好成效。

协同发力,赋能社会治理。黄沙港法庭主动对接辖区“鹤乡网格e事”机制,将“融合微法庭”与基层网格紧密对接,定期向党委政府通报辖区涉诉矛盾纠纷态势。会同公安、综治、司法等部门,多方联动协调,帮助做好风险识别预警、协同化解、应对处置等工作。

强基导向,完善人员配备。“融合微法庭”优选镇村干部、网格员、人民调解员等担任庭务主任,吸纳“两代表一委员”、本土乡贤等“法治带头人”定期开展志愿服务,积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不断拓展和培育解纷服务力量。

靶向普法

弘扬乡风文明“新风尚”

“没登记但是有孩子或者登记后闪婚闪离了,这些情况是否要返还彩礼?”

“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共同生活,分手时应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确定是否返还彩礼及返还具体比例。”

七夕节当天,黄沙港法庭通过“融合微法庭”连线各镇村开展婚姻家事纠纷法治讲座,并耐心为群众答疑解惑。

精准掌握“共性+个性”普法需求。针对土地流转、民间借贷、承包养殖等常见纠纷,黄沙港法庭依托“融合微法庭”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案例分析、法律讲座等活动,切实提高基层干群法治意识。积极参与“无访无诉村居”创建,编发土地流转纠纷典型案例和涉农交易合同示范文本,预防、减少农村常见纠纷。

2024年,该院干警自编自导自演系列普法短视频《小曾说典》,通过充满“烟火气”的案例,让普法宣传“接地气”“有灵魂”。《给出去的彩礼还能要回来吗?》《对家庭暴力说“不”》《拒不执行 当心判“刑”》等作品在各镇村“融合微法庭”播出,为乡风文明建设注入了新活力。

“融合微法庭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让法治资源得以下沉共享,为人民群众提供了‘家门口式’诉讼服务,真正做到了司法便民利民。”省人大代表、射阳县植物保护站副站长吴树静在实地调研时感慨道。

群众的需求在哪里,优质的司法供给就延伸到哪里。黄沙港法庭将充分发挥“融合微法庭”贴近一线、靠近群众优势,积极延伸司法服务触角,用心用情帮助群众解“事结”化“心结”,绘就基层治理最美“枫”景。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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